湖南龙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转让30.4%股权
作者:bjgolfer 来源:唐高网 日期: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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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名称 | 湖南龙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30.4%股权 |
| 项目编号 | 14010073 (监测编号:G314CQ1001509 ) | 挂牌价格 | 4885.68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8-1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09-16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 长沙望城县黄金乡观音岩水库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代理会员三部)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龙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中国) 长沙望城县黄金乡观音岩水库 | | 法定代表人 | 连亚飞 | | 成立时间 | 2002-11-22 | | 注册资本 | 9500.00万元RMB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319660-6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经营高尔夫球场及配套服务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广告设计、制作及户外广告的发布,代理发布影视、广播、报纸、期刊及印刷品广告。 | | 职工人数 | 150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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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珠海市中广投资有限公司 | 69.600000% | | 2 | 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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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875.386万元 | -438.094428万元 | -438.136158万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102.432718万元 | 16628.084022万元 | 5474.348696万元 | | 审计机构 | 湖南永立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4-30 | 847.0994 万元 | -508.457411 万元 | -508.457411 万元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1456.29713 万元 | 16490.405845 万元 | 4965.89128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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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4-21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9-3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流动资产 | 5111.61万元 | 5116.13万元 | | 固定资产 | 9606.42万元 | 7377.45万元 | | 资产总计 | 20077.94万元 | 30842.74万元 | | 流动负债 | - | - | | 负债总计 | 16628.62万元 | 16632.83万元 | | 净资产 | 5500.06万元 | 14209.91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319.812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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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 960 号)的特别事项说明: 1、资产权属瑕疵事项(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车辆中,有4台专供场内使用的车辆未办理牌照,同时被评估单位已经承诺该批资产为其所有。(2)湖南龙湖国际高尔夫有限公司此次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共11项,构筑物9项,房屋总建筑面积4139.94平方米,均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其房屋的面积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表,经评估人员核实确定,评估的建筑面积以企业申报的面积为准。(3)截止评估基准日,湖南龙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从望城县黄金乡金山桥社区租赁建设用地929.36亩,其中田塘892.10亩,水淹面37.26亩;租期从2008年3月至2023年3月底止,租期为15年;每年3月15日前付清当年租金,每亩每年以608.34元为基价(其中水淹面按每亩每年304.7元为基价)及每年递增4%包干(包括所有税费)为租金,另按租赁总价的5%支付租地协调费。 2、截至评估基准日,湖南龙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如下: 2012年12月18日湖南省观音湖置业有限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湘支行签订了资产抵押合同为债务人湖南龙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4800万元,明细如下:担保方为湖南省观音湖置业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湖南龙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担保方与被担保方之关系为关联方(同一控制人),担保性质为抵押,担保期间为2012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 担保金额为4800万元。 二、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3】第 960 号)。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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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挂牌价格 | 4885.68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受让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省观音湖置业有限公司30.4%股权转让项目。
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10万元汇至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
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后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成交价款的30%)汇至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将其余款项及其利息(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六个工作日开始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汇至转让方指定的结算账户。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对除首付款外的其余款项及其利息的支付提供足额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7、意向受让方须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交易所将全部首付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8、标的公司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
(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如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只能就转让标的整体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能部份行使优先购买权;
(3)除优先购买权人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在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互联网竞价系统提交报价,并形成最终报价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书面形式将最终报价征询优先购买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并要求其在接到征询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4)优先购买权人确认行权的,该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最终受让方;
(5)优先购买权人确认不行权或在3个工作日内未答复的,则以除优先购买权人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形成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
9、由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止,标的企业期间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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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10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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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市辖区[430101]长沙市五一中路9号省邮电通信指挥中心内 | | 法定代表人 | 廖仁斌 | | 注册资本 | 30800.87万元RMB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移动电信服务 | | 组织机构代码 | 18380155-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4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4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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